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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耶穌 (路18:18-30)
05/25/2011 03:29 pm公開累積瀏覽 44
有一個官問耶穌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(路18:18-19)
許多人只知道要得到永生,卻不知道要認識賜人永生的神。
豈不知得著永生的神,也得著永生麼。
你認識主耶穌有多少呢?主耶穌不單是良善的夫子,祂也是良善的神,就是獨一、能叫人得永生的真神。
誡命你是曉得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。』」
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耶穌聽見了,就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(路18:20-22)
很多人以為做了許多好事,沒有作奸犯科,也孝順父母,而且又有憐憫人的心腸,應該很完美的了。
原來不是,主耶穌說「還要來跟從我」,意思是主耶穌才是最重要的一環,沒有祂,人生根本不能夠及格!
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
耶穌看見他,就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
聽見的人說:「這樣,誰能得救呢?」
耶穌說: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卻能。」(路18:23-27)
在我們一生中,可能會遇到人認為不可能的事情,甚至令人絕望的事情,會歎息誰能得救呢?
其實不然,在人認為不能的事,在主耶穌卻能,因為主耶穌就是神。
我們要倚靠祂!
彼得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
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(路18:28-30)
信耶穌、跟隨耶穌,在世人看來是損失,其實不然,實則可以在今世和來世都得福,而且是百倍的福呢!
總括來說,我們對主耶穌認識有多少、有多深呢?
至於我,我認識主耶穌乃是:
1. 主耶穌不單是良善的人,更是獨一的真神。
2. 主耶穌是不能缺少的,沒有祂,一切所作的都枉然。
3. 主耶穌能夠將不可能的變成可能,要依靠祂,不需要失望。
4. 跟從主耶穌並不是損失,而是得福,甚至是百倍的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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